细则之后,浙江虚拟电厂运营情况如何?

资讯 » 新能源 » 储能 2025-08-12

「2025」357号文之后,浙江是全国最早出台“虚拟电厂运营细则”的省份,目前也有几十家虚拟电厂运营商通过了新型负荷管理系统认证和市场注册。

2025年7月8日,在细则环境下,浙江开展了第一次需求响应,这里我们基于公开的信息(包括新闻报道和会议宣传),对此次需求响应的情况做个简单评估。

总体的成交情况分析如下

1、响应时段和容量需求

7月8日16:00~18:00,应对傍晚用电高峰,每半小时一个交易时段,每时段安排50万kW响应需求。

2、参与情况

总共19家运营商,聚合了265家用电企业(或者是二级用户)。

平均每运营商聚合了13家企业的负荷侧资源。

从每运营商聚合用户数量看,13家是一个很小的数字,说明目前细则之下的运营商,客户营销能力还处于成长阶段,需要不断拓展客户数量,积累负荷侧灵活资源。

3、响应实际容量情况

实际最大调节容量29万kW

和50万kW的需求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平均每运营商实际响应容量大约1.5万kW,平均到每家响应企业(或二级用户),大约是1千kW左右,这都是相对比较小的数字。

无论是总量,还是平均值,都说明细则之下,运营商对负荷侧灵活性资源的实际调控能力,尤其是在虚拟机组的容量、可用性、灵活性保证方面,还需要不断升级。

4、市场和价格情况

国网浙江综能公司(及其下属市级综能公司),占了60%的市场份额。

作为体制内最了解电力系统和市场运行规则的市场化主体,并且把虚拟电厂和售电业务作为公司主要业务方向的综能公司,在这个方面的积极投入,并在第一次响应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也是可以预见的结果。

从实际收益来看,以某运营商为例,聚合了3.46万kWh实际响应电量,获得了2.7万的收入,平均为0.78元/kWh

从单价上看,0.78元/kWh还是具有较高的激励效应的。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2.7万只是运营商本次获得的总收入,还需要和用电企业进行分成,所以不代表运营商的真实获利。

分成比例是完全市场化的竞争状态,我们在其他的响应案例中看到有0:10的(即运营商不要分成,全部补贴给到客户),目前市场主流是1:9,也有 其他各种比例存在。

5、运营商实际投入产出比分析

说明:以下均为基于假设的分析,不代表该运营商真实情况,分析结果也与该运营商无关,且假设该运营商动员的资源全部是客户资源。

(1)收益分析:假设按照1:9分成比例,该运营商本次真实收益为0.27万元。

(2)客户数量分析:假设这个运营商的客户平均响应容量也是1千kW,2小时3.46万kWh,也就是1.7万千瓦容量,大致测算出该运营商聚合了17家企业。

3)客户营销工作量分析:假设如果我们按照10:2:1的动员率(也就是联系10家企业,2家同意响应,1家真实做到响应),该企业事先需要联系170家企,34家已经签约的企业同意参与本次响应(签约工作需在开展交易之前就完成),认真参与并完成响应的企业17家。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这家运营商没有自有资产和资源,完全靠动员客户资源进行响应,抛开别的投入(比如分路计量、负荷监控、负荷分析、部分自动化手段),仅仅是客户营销的工作,和30多家客户逐一对接,确认本次响应情况,实时监测和调整响应容量,直到最后结果确认,和客户进行分润。

做了这么多事,如果只是1:9分成,运营商本次只能赚到:

2700块,估计连人员奖金都不够发。

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希望今后把虚拟电厂的交易容量搞得多一些,交易次数也多一些,这样才能形成足够的正向激励机制。

希望虚拟电厂业务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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