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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就国家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307702/08

11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国家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监测、污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焚烧

标签: 医疗废物焚烧厂 生活垃圾焚烧厂 环境监测

11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国家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监测、污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焚烧残余物监测、噪声监测、防疫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废物焚烧厂,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和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相应环节可参照执行。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我部组织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技术》(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ly1358@cseg.cn。

2.通信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3号;邮政编码:4000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附件: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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