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 » 绿色政策 » 正文

四川: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154701/05

标签: 电力公司 电网企业 尖峰电价

1月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4〕753号)。

原文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函〔2024〕75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电力用户: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近期我委正根据我省电力供需形势、负荷特性、新能源发展及省间购电情况,研究调整分时电价机制。为做好政策衔接,2025年1月我省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其余分时电价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请电网企业按要求做好表计调整和电费结算工作。因表计调整无法在2025年1月及时变更计费的电网企业,可采取“先收后退”方式结算电费,并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相关电费退补应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谢谢。

热门推荐

山东威海发布调整文登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09/29 14:19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