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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双保”电价按煤电基准价执行

来源:风电头条 195612/29

标签: 海上风电 风电项目 风电上网电价

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12月24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通知》指出,《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2年)中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海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市场化电量的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

海上风电机组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按海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全文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海上风电发电企业:

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新能源企业合理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海上风力发电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2年)中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市场化电量的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

二、海上风电机组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相关上网电价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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