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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通报:多家车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备案不符!

作者:张添奥1陈永翀2杨奕贤1祁宏1吴钢1单位:1.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海淀供电公司;2.清华四川能源互 来源:工信部 491512/17

11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通报显示共有9家企业的9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在新能源乘用车中,福建天际汽车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生产一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在新能源货车中,申龙汽车

标签: 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 电池能量密度

11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通报显示共有9家企业的9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在新能源乘用车中,福建天际汽车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生产一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在新能源货车中,申龙汽车某车型存在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公告》备案参数不一致现象,且低于相应年度补贴政策门槛要求。另外,长沙普罗科环境装备、北京天路通科技两家车企,存在纯电续驶里程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低于《公告》备案参数、能量消耗率高于《公告》备案参数现象,而且北京天路通科技还存在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公告》备案参数不一致现象。另外,

原文如下:

关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为规范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共有9家企业的9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

(一)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2家企业的2个车型产品,涉及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生产一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零部件(软件版本)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

(二)新能源货车,共涉及7家企业的7个车型产品,涉及零部件参数与《公告》备案参数不一致、高压标记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二、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及《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整改到位。

附件: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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