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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作者:于东兴1,2,3,李煌4,霍明帅1,李志昕1,李强5单位:1.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工业与公 来源:工信部 401412/17

12月12日,为准确识别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导致的安全隐患,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国家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文件指出:外观有明显破损、

标签: 锂离子电池 电池安全 电动自行车

12月12日,为准确识别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导致的安全隐患,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国家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文件指出:外观有明显破损、无标签标识、超过48V电压或使用梯次利用的锂离子电池,都存在健康隐患,建议报废。

详细要求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2024年第37号

为准确识别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导致的安全隐患,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现予以公告。

附件: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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