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泰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新建工业集聚区、新增重大项目原则上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荷载能力和配网容量。鼓励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使用建筑用光伏构件替代建筑材料,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
文件明确,促进绿电绿证市场交易。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建档立卡,积极参与绿电绿证市场交易。探索分布式光伏通过聚合代理方式参与市场交易,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助力企业降本增绿。
原文件如下: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联合市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研究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5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电子邮件:txdlny@163.com。
2.信函:泰兴市国庆东路118号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15室,邮编225400。
联系人:肖羲,联系电话:87664057。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