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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取得新突破!

作者:李沅隆 来源:东北能监局 38601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严格落实国家要求,监督指导绿色电力交易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东北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取得新突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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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严格落实国家要求,监督指导绿色电力交易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东北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取得新突破。

一是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指导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指导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在全国首次绿色电力交易中,达成全国最大单笔交易,成交电量27.8亿千瓦时,占比35%;2024年达成绿色电力交易电量122.7亿千瓦时,排名全国第二,是全国仅有两个绿色电力交易超百亿规模的省份。指导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在全国首次绿色电力交易中成交电量5.76亿千瓦时,居全国第四;指导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新能源企业累计售出绿证达1200万张,排名全国第二。

二是形成区域合力,指导开展省间绿色电力交易。充分利用东北区域内各省(区)电力资源禀赋、消纳能力和消纳时段差异,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省间绿色电力交易工作。2023年6月组织开展蒙东、辽宁省间绿色电力交易,成交电量2000万千瓦时。指导蒙东电力交易中心积极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成为东北区域唯一开展绿电外送的省份,2023年、2024年分别完成交易电量2.65亿、3.78亿千瓦时。切实提升省间互济能力和区域电力保供能力,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区域内其他市场主体开展省间绿色交易提供了宝贵经验,进一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

三是强化政策供给,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市场体系。会同辽宁省相关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辽宁省绿色电力绿证交易工作方案》《〈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中长期交易及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印发后,督促指导三省一区电力交易机构修订完善中长期交易规则及绿色电力交易规则,严格落实专章要求,形成较为完备的绿色电力交易体系,充分释放绿色电力供给能力。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鼓励开展绿色电力实践活动。督导各电力交易中心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鼓励企业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打造绿色电力单位、绿色电力企业。指导吉林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大美长白山 绿色电力百日行”“风光无限,畅享绿色电力”等活动,极大提振了企业绿色消费热情,实现吉林省、市政府机关事务局及国网吉林省电力公司办公用电100%绿色用能;指导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第九届亚冬会首批绿色电力交易,实现亚冬会期间及赛事筹备阶段运动场馆和相关配套设施绿色用能,推动绿色办赛与城市绿色发展相融合。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双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绿色低碳转型要求,积极指导三省一区电力交易中心规范有序组织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深度挖掘绿电、绿证供需潜力,助力东北电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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