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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 482810/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建现货市场建设工作专班,研究编制了《重庆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

标签: 电力现货市场 电力交易 重庆电力现货市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建现货市场建设工作专班,研究编制了《重庆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及企业征求修改意见。

文件提到,拟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整月结算试运行。为便于经营主体提前熟悉和适应现货市场运行,拟于10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展调电试运行,即本次试运行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30日,经营主体于10月20日起开展现货市场交易申报。

本次试运行期间仅开展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不开展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原调峰辅助服务交易暂停开展(现货市场从最小可调出力开始优化)。

发电侧为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燃煤电厂(含万博自备电厂);用电侧为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电网代理购电,其中配售电公司(两江、长耀)的增量配电网售电业务和市场化售电业务以两个独立主体身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

具备条件的虚拟电厂,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准入和注册程序后,以“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实时现货市场,按照实时现货市场分时电价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建现货市场建设工作专班,研究编制了《重庆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及企业征求修改意见。

文件提到,拟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整月结算试运行。为便于经营主体提前熟悉和适应现货市场运行,拟于10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展调电试运行,即本次试运行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30日,经营主体于10月20日起开展现货市场交易申报。

本次试运行期间仅开展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不开展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原调峰辅助服务交易暂停开展(现货市场从最小可调出力开始优化)。

发电侧为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燃煤电厂(含万博自备电厂);用电侧为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电网代理购电,其中配售电公司(两江、长耀)的增量配电网售电业务和市场化售电业务以两个独立主体身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

具备条件的虚拟电厂,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准入和注册程序后,以“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实时现货市场,按照实时现货市场分时电价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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