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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 466009/16

9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设施及运行、固体废物特性、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与环境管理、实施与监督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标

标签: 固体废物 燃煤锅炉 生态环境质量

9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设施及运行、固体废物特性、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与环境管理、实施与监督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标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张玉娇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49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李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电话:13681212189

邮箱:li_li@craes.org.cn

邮编:10001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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