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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277602/05

标签: 分布式光伏 绿电直连 氢基绿能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吉林省内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新能源弃电不纳入统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关办法前,进一步探索开展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电直接供应。

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两类,离网型不接入公共电网,应具备完全独立运行条件,配套新能源、负荷与公共电网无电气连接。并网型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

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新能源须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项目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增负荷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在2028年及以前投产项目不超过40%,2028年之后投产项目不超过20%;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

政策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有关政策,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电用能需求,省能源局研究编制了《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月9日,相关修改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电子邮箱:jlsnyjdlc@126.com

附件:《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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