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江苏省首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华能灌云G1-1海上风光同场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备案。这标志着华能江苏公司海上“能源岛”示范项目建设开发取得重要进展。
为进一步加强前沿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降低海上光伏建设成本,实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2025年,江苏省开展风光同场项目试点工作,推动风光同场试点与风电场深度融合。华能江苏公司积极响应,谋划布局新能源融合示范,稳妥有序推进试点项目落地。
华能灌云G1-1海上风光同场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是华能江苏公司首个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选址位于华能灌云海上风电用海区域内,拟用海面积约582.45公顷,拟建容量40万千瓦。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可向电网输送清洁电能约4.8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4.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3.0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约0.35万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
下一步,华能江苏公司将以项目备案为新起点,继续保持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高质量推进海上能源岛示范、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建设,不断拓展海上新能源发展空间,为华能江苏公司“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华能领跑中国电力、争创世界一流展现江苏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