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8月7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文件明确:省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主要为投资补助或直接投资,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包括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等方向,具体包括独立新型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能源领域应用项目。
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具体安排标准显示,对于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等: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安排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另外,文件还提出,对于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40%;改造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新增投资的50%,单个项目安排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