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工信厅、内蒙古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强化储能和柔性负荷管理。因地制宜布局电化学、压缩空气、氢能、飞轮及二氧化碳熔融盐储能等多元技术应用。重点挖潜需求侧资源调控能力,推动园区内企业以可中断负荷分时生产等方式参与园区内电力系统调节。探索推动灵活性负荷通过匹配园区能源供需动态、参与园区内电力系统调节,以市场化方式合理获取收益。
此外,建设内容还包括零碳园区电网系统。支持建设与主干电网物理界面清晰的零碳园区配电网,先行在蒙西地区开展零碳园区电网示范建设,探索形成利益分配共享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塑造园区绿色低电价优势。加强园区用电智能化管理,提升园区配电网的灵活性和承载力,实现新能源大规模接入、高比例消纳、灵活调度。
加强绿电高比例供给消纳。强化园区及周边新能源资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保障园区绿电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供模式,实现园区绿电物理可溯源,为园区碳核查与产品碳足迹提供支撑。鼓励园区通过绿电交易、绿证消费认定等方式,最大程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园区及企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构建““电、热、冷、汽、氢”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最大程度实现园区用能低碳化。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统筹园区能源资源等基础设施规划整合,加强园区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全面实施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建造,既有厂房、办公和生活用房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碳能耗建筑标准进行绿色低碳改造。完善园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大力推广电动、氢燃料载重货车、物流车辆,发展封闭式皮带廊道等新型集疏运系统。
包括3个建设阶段:
第一阶段: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
第二阶段:2026~2028年,全面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建设。
第三阶段:到2030年,深化零碳园区建设探索实践,更多自治区级零碳园区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