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人条件白查情况的通报。文件明确,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工作的通知》(浙监能便函〔2025〕42号)精神,233家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按要求开展自查。经交易中心审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其中存在部分售电公司未报送自查材料、部分售电公司未报送年度审计报告、部分售电公司未持续满足准入条件。
根据《浙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浙监能市场[2019]17号)等有关规定,上述售电公司应当于9月30日前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办,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做好市场风险提示。拒不改正的,我办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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