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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征集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07/22

标签: 绿色发展专项资金 新能源项目 光伏项目

7月16日,广东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集东莞市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文件,储备项目范围分为八类,含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筑能耗监测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零碳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光伏+建筑”)应用项目;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究项目(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制订项目;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工作研究和项目。

文件明确,申报项目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其中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应在2025年12月底前获得运行标识。

详情如下:

关于征集东莞市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征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储备项目范围分为八类(具体详见附件2),含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筑能耗监测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零碳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光伏+建筑”)应用项目;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究项目(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制订项目;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工作研究和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其中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应在2025年12月底前获得运行标识。

(三)项目未享受过国家或省相关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填写附件2,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签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dgszjj-qgb@dg.gov.cn。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2.2026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储备项目意向表.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经办人:节能办 侯彤,联系电话:0769-2267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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