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 月1日—2025年6月30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签订《叶片销售合同》。公司向买方销售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27.11亿元(含税价)。
其中,海上风电项目合同金额0.06亿元,涉及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叶片型号为14-16MW;陆上风电项目合同金额27.05亿元,涉及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叶片型号6-10MW。
公告如下:
7月5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 月1日—2025年6月30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签订《叶片销售合同》。公司向买方销售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27.11亿元(含税价)。
其中,海上风电项目合同金额0.06亿元,涉及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叶片型号为14-16MW;陆上风电项目合同金额27.05亿元,涉及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叶片型号6-10MW。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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