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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受新能源发电量影响,负电价时长占比超过5%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5307/08

标签: 新能源发电量 负电价 新能源消纳

7月4日,浙江省发改委公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金12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文件指出,浙江省光伏和海上风电装机分别达5930.9万千瓦、476.6万千瓦。截至目前,全省三侧新型储能累计投运超400万千瓦。2024年迎峰度夏(冬)期间,省发改委(能源局)出台储能充电价格优化机制,促进电网侧储能日均利用小时数由6.75小时提升至8.58小时。

2025年,浙江省电力现货比例提高至10%,电力现货价格较现货市场运行前降低0.1元以上;受新能源发电量等因素影响,今年1-5月,我省负电价时长占比超过5%。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金123号建议的答复

章小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浙江省新能源自给和消纳能力降低工业电价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工商业电价政策、促进新能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https://fzggw.zj.gov.cn),了解能源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能源综合处 刘斌;联系电话:0571-8105043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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