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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标准《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公示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55306/23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

标签: 零碳园区 微电网 江苏售电市场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文件提出,园区应具备碳排放、能源统计核算的能力,建有碳排放、能源统计表单台账。

统谋划,聚焦重点。园区应统筹零碳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关系,统筹提 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大幅度降低园区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园区应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加快园区微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能源、负荷 和储能合理接入微电网,通过主网、配网、微电网协同运行与分层分级控制,促进园区新能源、负荷、 储能的聚合和调控。

应鼓励园区内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详情如下:

《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公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c@163.com。

附件.rar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文件提出,园区应具备碳排放、能源统计核算的能力,建有碳排放、能源统计表单台账。

统谋划,聚焦重点。园区应统筹零碳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关系,统筹提 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大幅度降低园区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园区应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加快园区微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能源、负荷 和储能合理接入微电网,通过主网、配网、微电网协同运行与分层分级控制,促进园区新能源、负荷、 储能的聚合和调控。

应鼓励园区内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详情如下:

《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公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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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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