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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件丨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407105/26

5月21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并详细说明了氢能货车通行费补贴实施流程。原文如下: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为支持我省氢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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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并详细说明了氢能货车通行费补贴实施流程。

原文如下:

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

为支持我省氢能货车规模化应用,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推进节能降碳,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全额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运政系统登记,且安装并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货车。

(二)行驶路段为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且上下站记录和站间行驶路径均在山西省境内。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货车,通行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予以补贴、统一支付。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6月1日0时至2027年5月31日24时,试行期暂定2年,到期后根据执行情况优化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氢能货车经营主体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运政系统登记,新增货车登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实现享受补贴政策。

(二)氢能货车经营主体应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如发现造假行为,停止享受通行费补贴政策,并严格追究其违法违规责任。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补贴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切实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附件:

氢能货车通行费补贴实施流程

(一)车辆信息审核录入。由氢能货车经营主体向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运政系统登记氢能车辆信息。(省交通厅、省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生成“氢能货车补贴名单”。从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运政系统获取氢能车辆信息,生成“氢能货车补贴名单”,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省交通厅、山西交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供技术保障。“氢能货车补贴名单”内车辆按《通知》要求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时,通行费不从车辆绑定的ETC银行账户中扣除。(山西交控集团负责)

(四)通行费汇总审核。按季度汇总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信息,形成《氢能货车通行费情况统计表》,由省交通厅审核后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山西交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补贴资金下达。省发展改革委提前测算本年度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报省财政厅列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批复后,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氢能货车通行费年度情况统计表》,将资金拨付至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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