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5章38条,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条例明确提出,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和生物质能、氢能推广应用。明确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能源系统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开发利用,支持建设综合能源项目。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实现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目标。
条例还提出,要鼓励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型储能设施和新能源汽车等灵活负荷,探索建设智能微电网,发展智慧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