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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韩峰:发挥国资央企作用 构建“科技+产业+资本”协同创新发展模式

来源:中国石化 243803/06

标签: 2025年两会 政府工作报告 创投资金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青岛石化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韩峰建议发挥国资央企作用 构建“科技+产业+资本”协同创新发展模式。

科技创新具有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利用资本金融手段,不仅能够为企业和投资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更可以帮助那些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更加专注于长期技术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成功概率和成果应用转化效率。全国人大代表,青岛石化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韩峰建议,国资央企要加大科技金融推进力度,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加强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投资,构建“科技+产业+资本”协同创新发展模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经过多年技术攻关,当前国资央企储备了大量的科技创新成果,如何将已有的成熟技术实现转化,缩短创新链到产业链的过程,尽快实现产业化。

韩峰建议:

一是发挥国资央企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新兴领域抓紧投资布局一批优质早期硬科技项目,使得国资央企产业资本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长期陪伴,彰显国资央企在科技强国中的战略担当。支持国资央企围绕主责主业,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技术,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创投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投资优质创新项目。

二是加快完善国资央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不足、科研人员存在后顾之忧、有效激励的氛围没有形成等问题。对国资央企在创新领域投资开展长周期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以功能作用发挥为核心,重点考核科技创新战略价值、技术创新贡献、产业协同效果等,兼顾效益回报,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加强国资央企之间的创新合作,加强在产业链上与民企和外资的多层面合作,共同培育搭建产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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