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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2、2023年度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03608/23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2、2023年度四川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情况。据显示,2022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4.3

标签: 电价 阶梯电价 电力消纳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2、2023年度四川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情况。

据显示,2022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4.3亿千瓦时;2023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14亿千瓦时。

2022年,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关于报送2022—2023年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的函》中全省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博眉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阿坝铝厂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均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规定的13650千瓦时/吨标准,其铝液生产用电量均不加价。

详情如下:

关于2022、2023年度四川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等有关情况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精神,现将2022、2023年度我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情况予以公告。

一、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情况

(一)2022年情况

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关于报送2022—2023年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的函》,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组织四川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对全省5家电解铝企业2022年有关情况开展了专项节能监察,专项节能监察结果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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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情况

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关于报送2022—2023年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的函》,经济和信息化厅尚未完成2023年全省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相关情况待专项节能监察完成后进一步公布。

二、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一)2022年情况

根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报送2022年公司经营区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的函》(川电财务函〔2023〕27号),其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4.3亿千瓦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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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情况

根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报送2023年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的函》(川电财务函〔2024〕11号),其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14亿千瓦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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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一)2022年情况

2022年,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关于报送2022—2023年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的函》中全省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博眉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阿坝铝厂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均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规定的13650千瓦时/吨标准,其铝液生产用电量均不加价。

(二)2023年情况

2023年度,我省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信息,待全省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完成后进一步公布。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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