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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加强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与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衔接

来源:生态环境部 183501/12

标签: 绿色电力 电力交易 电力碳排放

1月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

《指引》提出,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确保实现 2027 年前制定 100 项和 2030 年前制定 200 项产 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目标,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

关于电力碳排放核算,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可根据《温室气体 产品 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规定和核算需要,将绿色电力证书或电力交易合同中的非化石能源使用量,作为产品碳足迹核算的依据,并与国际规则做好衔接。

《指引》提出促进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应用。推动产品碳足迹核算 标准在碳定价、碳排放双控、政府绿色采购、低碳技术推广等政策 措施中广泛应用。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能效标识、碳标识、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与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衔接,规范企业产品碳足迹的信息披露和管理。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数据局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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