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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启动2GW海上风电竞配!

来源:风电头条 119001/12

标签: 海上风电 风电项目 陆上风光

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1月6日,大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大连市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方案竞争配置范围为国家能源局批复的《辽宁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场址中大连市省管海域DL2(40 万千瓦)、DL3(30万千瓦)、DL4(60万千瓦)、DL5(20万千瓦)DL6(50万千瓦)场址,规划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按照科学分片、规模开发、统一送出、有序竞争原则,本次竞争配置项目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基本情况如下:



标段1(DL2 和DL3):

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址DL2项目位于长海县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

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址DL3项目位于长海县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

标段2(DL4 和DL5):

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址DL4项目位于庄河市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60 万千瓦。

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址DL5项目位于庄河市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20 万千瓦。

标段3(DL6):

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址DL6项目位于庄河市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

按照国家“两个联营”相关政策要求,统筹考虑传统电源项目收益,对“十四五”在辽新增并核准的煤电、气电机组,项目业主可以按照至多1/2规模容量用于申请参与海风建设规模竞配,剩余部分申请参与陆上风光建设规模竞配。

为保证政策连续性,参照《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有关政策,促进全省新能源科学消纳、合理利用,根据辽宁省未来新型储能布局,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

每个投资主体申报不得超过2个标段。

项目业主应注重规模化开发,至少开发建设50万千瓦以上规模海上风电项目。注意集约利用海洋资源,优化海底送出通道布置。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址DL2、DL3项目可采取单条海底送出通道,其他区域每条海底送出通道容量不得低于50万千瓦。同时,做好和自然资源、生态、海事、交通、渔业及军事部门的沟通衔接。

全文如下:


来源:大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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