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版)》发布

资讯 » 电力 » 售电 2025-01-03

来源: 浙江能源监管办 吴俊宏配售电电力业务许可证源网荷储一体化2024-12-09甘肃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办理电力

1月3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版)》。手册包括许可证常识、申请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及注销、许可证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等章节。

对于哪些企业应该取得许可证(发电类),哪些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手册明确,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许可证(发电类): 

(1)公用电厂; 

(2)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 

(3)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 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 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 号)等规定,以下 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 

(2)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4)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 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 

(6)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

1月3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版)》。手册包括许可证常识、申请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及注销、许可证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等章节。

对于哪些企业应该取得许可证(发电类),哪些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手册明确,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许可证(发电类): 

(1)公用电厂; 

(2)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 

(3)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 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 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 号)等规定,以下 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 

(2)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4)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 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 

(6)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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