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参与绿电交易聚合管理

资讯 » 电力 » 售电 2024-12-20

来源: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 宋天琦、刘惠萍)虚拟电厂技术发展趋势与研究基础规模化虚拟电厂分布式资源新能源2024-12-17上海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参与绿电交易聚合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原注册为“发电企业”类型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和聚合商需重新注册为“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

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拥有分布式新能源机组的发电企业应注册为“分布式电源”类型;

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应注册为“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类型,注册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分布式电源”通过被“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聚合的方式参与绿电交易;代理自有分布式新能源机组参与绿电交易的主体,应分别注册为“分布式电源”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自有机组也需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

关于聚合窗口期:

(1)原则上每月1-15日为聚合窗口期;

(2)为确保2025年1月月度绿电交易顺利开展,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均可开展分布式新能源聚合。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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