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河口县:2024年1—7月新增投产39桩65枪,总功率3051千瓦

资讯 » 电车 » 充换电 2024-08-27

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答复

县侨联:

贵单位在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设、优化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的第1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河口县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致力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一)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建设布局。坚持“车桩相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将充电桩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统一。一是严格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新建住宅小区、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建标准进行审批,并将配建标准作为验收条件。二是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目前已在河口北站、康源农贸市场、人民路影剧院等公共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共45桩65枪,其中交流25桩25枪,直流20桩40枪。截至目前,我县分批次在公共停车场、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等地建成投产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130桩192个枪,总功率7871千瓦,其中交流65个桩67个枪,总功率469千瓦,直流65个桩125枪,总功率7410千瓦。其中,2024年1—7月新增投产39桩65枪,总功率3051千瓦,其中交流13桩13枪,功率91千瓦;直流26桩52枪,功率2960千瓦。

(二)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5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河州公安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改基础〔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对于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管线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为提高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知晓率,自2023年以来,我县通过“国门河口”“河口发改”公众号以及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宣传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情况、点位分布、安全使用知识、电价政策解读等情况,及时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信息,广泛宣传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方法,提升居民知晓率,降低使用门槛,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

(四)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运营管理。一是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及时将充电桩接入省州监管平台,未按要求接入监管平台的不予申报充电桩补助资金;二是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加强行业领域充电桩的监督检查,确保充电桩使用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充电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充电服务。结合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规划以及在建充电桩建设进度,计划年底分别在森林公园停车场、八条半旅游景点等地投产运营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12桩19枪。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充电桩运营管理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将新建投产的充电桩接入监管平台,加强对已建充电桩的巡查检修,加大对占用或损坏充电桩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普及性宣传教育,引导居民遵守消防安全法规,自觉远离和主动监督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

四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充电桩运营企业申报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

感谢你们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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