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京源环保发布公告,公司就与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当前案件处于一审判决后上诉阶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上诉请求如下: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公司一审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案件涉及金额为1947万元,且公司需承担案件受理费14万元。在诉讼中,公司已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26万元,并表示该案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实施的项目成本增加767万元已计入当年实施成本,但因未签订相关协议而未实现营收,因此尚未形成应收账款。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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