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自查范围为2024年12月底前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
报送内容包括,售电公司2024年度资产状况、固定经营场所情况、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参与2025年浙江电力市场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另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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