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西电力市场零售结算管理办法(2.0版),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广西电力市场零售交易的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及相关电网企业。
电能量和绿证市场零售结算按月开展,需求侧市场零售结算按批次开展。
零售用户结算方式分为穿透结算、售电公司填报结算两类。
最终零售结算结果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价格保留至0.001元/兆瓦时,电量保留至0.001兆瓦时,电费保留至0.01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广西电力市场零售结算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详情如下:
日前,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西电力市场零售结算管理办法(2.0版),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广西电力市场零售交易的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及相关电网企业。
电能量和绿证市场零售结算按月开展,需求侧市场零售结算按批次开展。
零售用户结算方式分为穿透结算、售电公司填报结算两类。
最终零售结算结果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价格保留至0.001元/兆瓦时,电量保留至0.001兆瓦时,电费保留至0.01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广西电力市场零售结算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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